無錫新吳鼓勵企業學法“補過”
發布時間:2021-04-30 23:28:00
近日在無錫市新吳生態環境局刷二維碼參加了一場“學習積分補過考試”。
考試須知說明“該考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僅有一次機會,點擊開始考試后計時開始,每道題限時30秒,中斷保存時間10分鐘,不可返回修改,請在試卷開頭姓名處填寫企業名稱+姓名+職務,提交考卷后需在成績單上簽字。”
從考試內容來看,圍繞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管理知識等專業內容。
例如第一道單選題,“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或者違反()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A、B、C、D四個選項分別是排污許可證、排放合同、不清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這是新吳生態環境局納入區級行政處罰流程的一項制度。早在2019年7月,新吳生態環境局就印發了《環境處罰學習積分補過制度》(試行)的通知,在行政處罰告知、陳述環節施行“學法積分制度”。
這項制度明確了可以參加考試的前置條件:一是違法情節屬于“較重”以下且未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后果的;二是一年內同一環境違法行為首次發生;三是有積極整改情節的,并以清單形式詳細列明了哪些屬于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能參加考試。
具體而言,環境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行政處罰案件,在違法行為被查實、處罰告知書簽收一周內,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環保責任人完成學習并通過考試,同時積極整改的,可“抵消”行政處罰,最終由新吳生態環境局案審會或集體討論決定。
一般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在違法行為被查實,處罰告知書簽收一周內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環保責任人完成學習并通過考試,同時積極整改的,可“抵消”部分行政處罰罰款,具體金額由局案審會或集體討論決定。
考試雖然是在微信小程序上完成,但是需要到新吳生態環境局現場參加。一般一家企業需要有兩人參加,一名分管環保的副總和環保主管,而且副總的考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環保主管必須達到85分。
制度實施以來,新吳生態環境局通過不斷完善、創新,從單一紙質學習、考試,發展為一套集合微信小程序和網頁端考試管理終端的網絡化學習積分補過系統,建立并完善了考前復習,網絡監考,成績打印,考卷歸檔等功能。還針對區內外資企業完善了英、日、韓語言版本的試卷,把制度進一步擴展到外籍管理人員。
據悉,這項制度實施以來,新吳區已有24家/次企業51名企業負責人和環保負責人使用微信小程序參與考試,22家企業通過考試予以“補過”,其中還有兩家外資企業的兩名外籍管理人員通過紙質考試形式參與學習補過 。
在新吳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看來,學習積分補過制度堅持查處和幫扶兩手抓和“信任保護”原則,是一項正向激勵措施,鼓勵企業深入學習環保法律法規相關知識,由此提高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企業的環境管理水平,從而為區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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