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怎樣處理?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發布時間:2024-08-07 15:36:07
固體廢物的定義與形態
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液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常見有四種形態:固態廢物,如生活垃圾、廢輪胎、廢家電;半固態廢物,如污泥、底泥;液態廢物,如廢酸、廢油、廢溶劑,但是不包括排入水體的廢水;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廢物,如廢煤氣罐、廢氫氣罐。
固體廢物的處理與處置
目前,企業產生的分為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
一般固廢 :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處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要求,進行規范處理處置,即必須交給具有處理此類固體廢物技術及工藝設備、且符合環保標準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業進行處理。
①減量化:通過改進設計、環評、采用 精料、延長使用壽命等少產生或不產生固體廢物。
②資源化:通過循環利用、翻新、逆向物流、綜合利用等方式對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資源化利用。
③無害化:通過消毒、穩定化、填埋、焚燒、固化處理 等方式對固體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理與處置。
工業固體廢物,如含有價金屬的污泥,經處理后,可提煉純銅,金、銀、鈀、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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